强化“董监高”尽职履责,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董监事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2024-07-18 

       为加强学校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进一步提升董事、监事履职能力,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功能性发展,2024年7月11日,校属企业董监事及高管履职能力培训班在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圆满举办。培训班由学校国资办与上海交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来自学校及企业派出的董事、监事、所属企业高管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

       开班仪式由上海交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蒋宏主持,国资办主任王秋华,企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天东分别发表动员讲话。

       钱天东要求大家通过参与培训,学习并掌握企业管理和董监事工作的新知识,将这些知识有效应用于工作实践中,以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同时,他也期望通过这次学习,能够为上海交大企业发展集团直管的各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确保企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稳健和高质量的发展。

       王秋华对大家为国资校企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今年7月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对董、监、高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次培训聚焦国资监管与新《公司法》,对新形势下加强国资校企董事会、监事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各位学员通过本次培训,能够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自觉维护学校和企业利益,依法、依规、科学履职,真正锻造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能干实事的高水平“董监高”队伍。

       国资办副主任汪涛从重要人员、重要事项、重要资产等维度,结合国资管理操作实务和案例分析,对国资办的主要职责以及国资监管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介绍与剖析。国资办主任助理杨雨薇以“董监事的几件事”为题,重点聚焦董监事履职中的职责与权利、义务与责任、工作要求、风险事项等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解读。

       在高校资产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海燕律师结合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阐释了新《公司法》对校属企业董监高履职要求的重大变化及其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培训课程中学员们积极与授课老师沟通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培训成效显著,获得了广泛赞誉。参训者普遍表示,课程内容深刻而实用,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对国资监管规范、董监事职责以及新《公司法》的理解与掌握,将秉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将所学知识融入日常工作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此促进国资校企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